为拓宽陕西司法行政系统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渠道,把人民拥护不拥护、赞成不赞成、高兴不高兴、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陕西司法行政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,12月28日,陕西省司法厅人民群众满意度线上评价系统正式上线运行。
线上满意度评价坚持“人民标准”“客观评价”“过程公开”和“简便操作”等原则,结合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和工作业务的不同性质,将评价范围和对象分为两部分。
一是对司法行政机关整体履职能力的评价,即机关履职评价,将省、市、县司法行政机关都纳入了评价范围。机关履职评价设立了人民满意度满意、基本满意或不满意三个一级指标,对基本满意或不满意评价的,按照影响因素设立了服务态度、效率、环境、能力、廉洁等五个二级指标。
操作指南
在陕西省司法厅的“两网”,即陕西省司法厅门户网站(http://sft.shaanxi.gov.cn)和12348陕西法网(http://sn.12348.gov.cn)中的“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”栏目,点击进入评价页面。
二是对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工作业务的评价,即工作业务评价,将12348陕西法网中直接服务群众并且具备评价条件的业务都纳入评价范围。工作业务评价,同样设立了满意、基本满意或不满意三个一级指标,对基本满意或不满意评价的,按照影响因素设立了服务态度、工作效率、业务能力等三个二级指标。
操作指南
登录12348陕西法网,在“律师服务”“公证服务”“法律援助”“司法鉴定”“基层服务”等栏目中,办理在线咨询、在线预约等服务后,自动弹出“满意度评价”对话框,作出具体评价。
据悉,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结果将由相关平台自动累计,按月作出统计,作为我省司法行政机关解决问题、改进不足、提升服务的重要指标,作为我省司法行政机关和相关人员评价的重要依据。
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将充分发挥评价导向作用,真正做到司法行政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,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“三表率一模范”政治机关,推动实现新时代陕西司法行政事业大发展。